2024年1-8月,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量651.56亿立方米,同比增加10.81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1.69%。其中:取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835.74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3.34%;重复利用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1.20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1.78%。重复利用率98.30%,同比提高0.09个百分点;吨钢取水量2.30立方米/吨,同比下降0.86%。
排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288.85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13.82%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挥发酚、总氰化物、悬浮物、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20.67%、24.33%、35.99%、17.44%、10.48%、39.69%。
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4.26%。废气中二氧化硫、颗粒物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3.40%、9.25%、9.92%。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.18千克/吨,同比下降10.57%;吨钢颗粒物排放量0.20千克/吨,同比下降7.82%;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.34千克/吨,同比下降7.30%。
钢渣产生量5748.35万吨,同比下降2.21%。高炉渣产生量15434.30万吨,同比下降0.32%。含铁尘泥产生量2837.47万吨,同比增长2.38%。钢渣利用率99.01%,比上年同期增加0.02个百分点;高炉渣利用率99.29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22个百分点;含铁尘泥利用率99.80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08个百分点。
高炉煤气产生量6180.57亿立方米,同比下降4.58%。转炉煤气产生量541.79亿立方米,同比下降0.29%。焦炉煤气产生量357.93亿立方米,同比下降1.74%。高炉煤气利用率98.83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8个百分点。转炉煤气利用率98.27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16个百分点;焦炉煤气利用率98.67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9个百分点。
(信息来源:中钢协信息统计部)